Monday, November 29, 2010

Certified Financial Planner


Certified Financial Planner 的课程知识分享

分享今天才知道原来KWSP A/C  的钱不只是可以用来还银行的10% housing loan deposit 也可以申请来还房子的分期付款. 今早去了 KWSP 去确认,事实就是如此. 那么当我需要还房子的分期付款时, 就一定要申请出来. 那么原本从我的薪水里的房贷就可用来投资在股票里. 总比在 A/C  里得到 around 5.5 利息来的好.
原来从 1952年到 2007 年 KWSP 最高的利息是 8.5%, 最低的利息是2.5%. 看来真的要好好的去理一理财.不要让自己辛苦赚取的钱财在睡觉.




Thursday, November 25, 2010

知识的突破....

箴言 13:16
凡 通 达 人 都 凭 知 识 行 事 ; 愚 昧 人 张 扬 自 己 的 愚 昧 。
箴言 24:4-5
其中因知識充滿各樣美好寶貴的財物.智慧人大有能力.有知識的人、上加
(1)扩大知识的源头:
(a)所谓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阅读是很重要的,我们可以从不同的书籍,杂志,报章和互联网中得 到知识.
(b)寻找专家听取与分析专家的知识.
(c)从我们的生活中得到知识,生命中所经历愉快与不愉快的事情都是我们学习的功课.
3:1  你 看 父 赐 给 我 们 是 何 等 的 慈 爱 , 使 我 们 得 称 为 神 的 儿 女 。 我 们 也 真 是 他 的 儿 女 。 世 人 所 以 不 认 识 我 们 , 是 因 未 曾 认 识 他 。

詩 篇 16:11你必把生命的路指示我,在你面前有满足的喜乐,在你的右手中有永远的福乐.

箴 言 Proverbs
我 已 指 教 你 走 智 慧 的 道 、 引 導 你 行 正 直 的 路 。

(2) 心灵的突破: 我们必须持续性的让真理来引导我们所做的每一个决定, 让真理住在我们的心里, 靠着真理来让我们心灵上得满足.

我们也必须要肯定自己的价值, 因为不是我所做的决定我是谁,而是我是谁决定我所做的.




我们必须打好根基,以面对生命中的挑战.
千万不要偷工减料........






Saturday, November 20, 2010

感性与逻辑性的理财规划

转载自南洋网财经:叶德利 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博士
当我们发现钞票开始赚得多、花得也越多时,心想可能是需要理财师的时候了。不过,我们真的需要理财师吗?这是见仁见智的问题了,毕竟理财师有其在市场上生存的道理。理财杂志上发表的人寿保险规划师、理财规划师的众多言论。一个人的生活规划、多少岁结婚、多少岁买房子、多少岁退休,这些理财师的意见似乎让我们觉得,我们的生活规划应该由别人主宰。

生活本是一门艺术,每个人都是自己舞台的主角和导演。对于那些抱着“天生天养”想法的人而言,生活就更加不可预计了。例如,两人未来的结婚典礼上大概需要多少费用、未来孩子的教育费用会花多少费用,这样子的理财算法似乎有点节外生枝。这是因为我们一生人应该在有生之年,按照自己的意愿过好我们的生活;未来结婚、未来孩子的教育费用等需要多少钱,就好像把人的生活禁锢在一个程式化的步骤。

回报高而非投保高

若说我们按照全家人的年龄,进行一种可以跟进的理财规划,那么,是有一些事情可以被定下来的。例如,自己的年龄、妻子孩子的年龄都可以按照规划进行,只要不突然死亡或者离婚的话,都能按照预定进行下去,但估计也没有人愿意把离婚写到计划里吧?

相反的是,理财师又总会说投保额不到多少就很危险这样的话,极大化金钱投保和危机发生的可能性。了解理财或保险行情的确重要,但是这样说的话就有点把顾客当成傻瓜看待了。这是因为,既然理财师们能算出风险的几率有多高,那他们就更应该确实的说,投资或投保回报有多高才对。风险和回报总是正比的,理财师应该更多给人投资回报高的策略,而不是一味的教人要投保高。

但是这也难怪。因为依靠理财规划师、寿险规划师给建议生活的人,你若不是家财万贯金钱没地方投,那就是不爱动脑筋的人。无论如何,理财师总可以对我们提点建议,只要代价不是高昂的理财费就行。重点的是,与其教人为各种不幸的事做准备,还不如叫人如何多赚一些钱,才是关键的。

“开源节流”还是钢铁一样的理财规律。因为我们的生活总受到通货膨胀、经济不景气的困扰,通往财务自由的境界就是“开源”,即是多赚一些钱。细心的观察市场需要,动动脑筋想些创意点子赚些钱,哪怕多一份兼职也好;相反的,对于老年人而言,重要的是管好自己的养老金,一定要保持身心健康,没必要投资那些自己看不懂的产品,除非自己愿意相信可以投靠的人。

人生财富的积累,有时好比买福利彩票。在某些人看来,要推算中奖的概率本来就是傻到家的事情,但开奖前几天的发财期待偶尔总是让人陶醉。我们可以选择相信中奖几率绝对不是零。关键的是,我们是在用逻辑性思维来衡量感性的事物,还是在用感性思维来衡量逻辑性的事物。

衡量自身财务情况

对于“节流”,它就是这样介于逻辑性思维与感性思维之间的消费选择。消费者在购买感性商品时格外有逻辑性。例如,我们的确凭感性购买了商品,但过程却是逻辑性的。例如我们会常说:“这个花瓶不错,就是没有地方放”、“这衣服实在漂亮,就是和我不搭配”、“真想买这辆车,可是买了也用不上”此类的话。

购买房子即是一种既感性又逻辑性的行为。我们若是用感性思维,来购买需要逻辑性思维的股票投资或金融产品,那么,风险就会产生了。重要的是,消费者可以通过感性的内心想法,与逻辑性的现实之间的对话衡量,最后才决定是否要购买,即可达到“节流”的效益。

我们日常消费中的许多事情事物,即可能是感性也可能是逻辑性的。所以,结婚生子、教育费用、生活开支、退休生活当中,哪些属于感性消费、哪些属于逻辑性消费,相信理财规划师们也是很难给予准确答案。毕竟,春江水暖鸭先知,自己的财务情况还是先交由自己来衡量一番为好。

智慧.....是何等重要.....您找到了吗?

智慧(wisdom,wit):对事物能迅速、灵活、正确地理解和解决的能力。智慧是人们生活实际的基础。特别是在现代社会中,没有现代人智慧,就无法在现代社会中生存。
那么去那儿寻找智慧呢?
智慧的源头在那里?
●敬畏耶和华是智慧的开端,认识至圣者便是聪明!(圣经
●智慧之子,使父亲欢乐(圣经)
●个人的智慧只是有限的(普劳图斯)
●智慧唯一的自由(塞内加)
●最大的智慧存在于对事物价值的彻底了解之中(拉罗什富科
●智慧之于灵魂犹如健康之于身体(拉罗什富科)
●当我们得到理解的时候,智慧是不人地枯竭的;智慧同智慧相碰,就迸溅出无数的火花(马克思)
●所谓智,便是指人们的聪明智慧,所谓谋,便是指人们对问题的计议和对事情策划。智是谋之本,有智才有谋,所以智比谋更重要(邓拓)
●智慧的可靠标志就是能够在平凡中发现奇迹(爱默生)
●智慧的标志是审早度势之后再择机行事(荷马)
●智慧首先教人们辨别是非(玉外纳)
●真正的智慧不仅在于能明察眼前,而且还能预见未来----(忒壬斯)
●智慧不是天公的恩赐,而是经验的结晶(阿富汗)
●智慧起源于愚蠢的废墟上(美国)
●没有人给我们智慧,我们必须自己找到它----(马塞尔·普钽鲁斯特)
●智慧在市场上买不到(土耳其)
●远见卓识,向好朋友也借不来(欧洲)
●一盎司自己的智慧抵得上一吨别人的智慧(斯特恩)
●可以碰到上千个学者,但不定碰上一个智者(克林凯尔)
●高官厚禄许会从天而降;金银财富许会不求自来;可是智慧非得我们自己去追求不可(爱
·扬格)
●使人发光的不是衣上的珠宝,而是心灵深处的智慧(西班牙)
●有一盏指路明灯,就是智慧之灯(英国)
●人的智慧就是快乐的源泉(薄伽丘
●智慧是命运的征服者(英国)
●智慧越发达,人生就越是获得莫大的满足(苏联)
●精神像乳汁一样可以养育人,智慧便是一只乳房(雨果)
●极端的命运是对智慧的真正检验,谁最能经得起这种考验,谁就是大智大慧(坎伯兰)
●过去的一切都是智慧的镜子(克·罗塞蒂)
●智慧是命运的征服者(玉外纳)
●哪里有智慧,哪里就有成效(俄罗斯
●哪里有智慧,哪里就有道路(苏联)
●一个智慧的头脑,能够拯救成千个头颅(土耳其)
●能足智者,天不能穷
●仅仅是具备出色的智力是不够的,注要的问题是如何出色地使用它(笛卡尔)
●智才能开路!(拿破仑)
●最大的决心会产生最高的智慧(雨果)
●智慧不仅是创造文化、获得幸福的原动力,同时也切不可忘记它又是产生破坏、把人推向
悲惨和苦恼的深渊的原动力----(池田大作)
●智慧表现在下一次该怎么做,美德则表现在行为本身----(约尔旦)
●遇事做最坏的打算的人,是具有最高智慧的人(纳·科顿)
●以我所见,慧于言者不为慧,慧于行者方为慧----(圣格利高一世)
●智慧意味着以最佳的方式追求最高的目标(大哈奇森)
●智慧是智者财富(英国)
●智慧是人的财富(土耳其)
●智慧是穿不破的衣裳,知识是取之不尽的宝藏(哈萨克族)
●与其相信你的金钱,倒不如相信你的智慧;与其寻找金钱,倒不如寻找智慧(维吾尔族)
●智者知道财富的价值,但富人不了解智慧的快乐(欧洲)
●财富会带来忧虑,但智慧会导致精神安宁(欧洲)
●家有肥牛骏马的富翁,不如头脑聪明的乞丐(蒙古)
●智慧总是优于实力(欧洲)
●荣誉和财富,若没有聪明才智,是很不牢靠的财产(希腊
●钱包空空如也比脑袋空空如也好(德国)
●没有高于智慧的财富(欧洲)
●天才的发现之所以伟大,正在于这些发现成了千万人的财富----(屠格涅夫)
●靠智慧能赢得财产,但没有人能有财产换来智慧(贝·泰勒)
●聪明能帮助自己,才智是指给自己带来好处的同时也帮助了别人,智慧就是两者皆顾下还能给社会带    来好处(中国)


家在何方(下):工程搁置,进退两难

是可悲?
我国虽然有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门,也有一般人看不懂的房屋法,但我国的购屋者却毫无保障,纠缠在发展商、购屋者、银行三者之间繁复的纠纷,就像汉末乱世的三国格局。
从签署买卖合约的那一刻,购屋者就已陷入一场命运赌局,赌本可能是终生积蓄,结果却换来有屋入不得的无望等待,甚至是没完没了的纷扰,无穷无尽的烦恼,一旦疏忽,随时会累及下一代,父债子还。
有道是“条条大路通罗马”,但我国的购屋者,是否有路可退?
熟悉房屋法及擅长房产官司的杨律师指出,建筑工程搁置,不论是房屋或商业单位,业主都可以选择终止买卖合约,或是抱着一丝希望继续等待新发展商接手,完成有关计划。
听起来很简单,实际上却因为各种因素和间中衍生的问题而变得复杂难搞,否则不会有那么多的业主苦等、痴等、傻等,等到最后忍不住集体抗议、入禀法庭,甚至上书首相,用尽方法,为的就是实现一瓦遮顶的梦想,别要他们倾尽毕生的积蓄,却换来财屋两空的凄怆。
损失由谁承担
杨律师说,国内大部分的业主宁可等待有发展商接手搁置的工程,也不要终止合约,因为即使终止合约,仍要继续偿还银行贷款。再者,若有发展商愿意接手有关工程,除了复工,也必须承担一笔为数不小的赔偿金,补偿业主在工程搁置期间所蒙受的损失。
她举例,1991年至1992年间,高庭有两单房屋个案,有律师建议购屋者终止合约,因为有关发展商已经倒闭,但受影响的业主断然拒绝,坚持要等待新发展商接管,给予赔偿金,并完成有关工程。
“问题就在于,接管工程的发展商并不愿当‘冤大头’,势必要求购屋者放弃追究赔偿金,让工程顺利竣工,而后业主也可以入伙,双方各得所需。”
所以,复工之日遥遥无期,往往就僵持在有意接管工程的发展商和业主之间无法达致协议,谁也不肯让步,任凭工程继续搁置,业者则继续承担损失。
合约诸多问题
以搁置将近20年的吉隆坡人民广场(Plaza Rakyat)工程为例,在寸土黄金的隆市中心,虽有几项大型工程搁置,但基于其土地和产业价值,复工的几率偏高,巨大的投资潜能是吸引发展商接手的饵,却也因此让发展商却步观望。产业价越高,赔偿金自然也越高,尤其搁置了那么多年,业主都不会放弃为数不少的赔偿金,所以根本很难与购屋者取得协议,遑论终止合约。
更重要的问题在于,我国购屋者其实是“没有选择”,不论是政策或法律,都不利于购屋者。这是因为终止合约后,接管的发展商固然可以在竣工后转卖有关产业,但原有的业主还是得继续偿还银行贷款,不会因为工程搁置或终于买卖合约,更不会有“自动终止”银行贷款合约这么美好的事!
“银行只是按照贷款合约行事,不管什么理由,都不会干涉购屋者及发展商之间的纠纷,更加不会理会工程搁置与否,总之就是维持借贷者与放贷者的简单关系,其余一概不理。”
从一纸买卖合约开始衍生出来的诸多问题,是难以想象的复杂和棘手。在银行、发展商及业主三者之间,首先最大的损失者必然是财屋两失的业主,倾尽毕生积蓄,却为不负责任的发展商偿还贷款和利息,但接管的发展商本身也未必是完全受益的一方。
她说,大多数的搁置工程的,土地和产业权其实还属银行所有,因为发展商可能向银行贷款购买土地,然后再向购屋者集资开工。换言之,发展商将土地和产业抵押给银行借贷。所以,若其他发展商接管工程,除了必须承担业主的损失赔偿金,还要承担上一任发展商的欠款。
简而言之,银行可以说是搁置工程问题中最有利的一方。不过,发展商始终是处于主动的位置,只要搁置工程的地理位置和产业价值都是“聚宝盆”,精明的发展商就会等待良机再出手,冼都就是一个实例。财力雄厚的发展商在业主终止合才介入其中,重新规划及发展,最终打造出今日一身铅华的新冼都。
保险保障后路?
屋业工程搁置问题日趋普遍,银行虽是按照合约行事,不牵涉在购屋者和发展商之间,但拖欠供期甚至放弃偿还贷款的问题也不少,所以,部分银行在批准贷款之前,会要求贷款者购买一份保险,以防万一。
凡有购屋经验的人大概都知道“递减贷款定期保险”(Morgage Reducing Term Assurence,MRTA)这项“聊胜于无”的“保护伞”,是截至目前为止较能保障购屋者及银行利益的保险。
一般的保险定律
递减贷款定期保险的涵盖范围主要是残疾和死亡,保客若因残疾而失去工作能力或死亡(不包括自杀),无法负担房屋贷款,有关的剩余贷款将以保额扣除,而有关保费的数额,是以产业价值计算,但没有法律强制购屋者必须购买保险,通常都是银行为了安全起见而向客户提出相关要求。
简单举例,购屋者的产业若市值100万令吉,业主可选择购买部分或100%的保额,一旦购屋者失去工作能力或死亡,则能以这笔保费偿还剩余的欠款,包括工程搁置期间,业主残疾或逝世。简而言之,就和一般的保险定律一样。
再来还有一分“遗产管理证书”(Letter of Administration)——购屋者授权下一代的子女或亲友,负责接管本身的遗产,包括搁置的产业。
许多购屋者都拒绝签署这张文件,因为一旦接受相关条件,意味着“父债子还”的局面。一般上,没有购买其他保障后路的业主,都必须征询律师的意见,若是有利益保证,则能惠及下一代,否则将反效果。
换言之,若业主本身是屋业工程搁置的受害者,除非生前清还一切贷款,否则将由下一代负责。反之则是银行将会承担有关的损失。
先售后建的制衡及保障
先建后售是否就能解决问题,避免利益的天秤一面倒向发展商,最后甚至要政府收拾手尾?
全球很多国家都实施“先售后建”,但却有制衡及保障各方权益的法律作为后盾,即使新加坡也采用同样的方式,但却有一套完善的措施防范可能发生的问题。
杨律师分析,新加坡情况特殊,寸土黄金,可以说根本没有“能力”让工程搁置,而且大部分工程属政府所有,就算私人工程搁置,政府也会接管,尽速解决。不过这样的事很少,也“很难”发生。
以我国情况而言,她认同“先建后售”是比较能保障业主及避免屋业工程搁置问题日趋严重的方式,澳洲就是一个可以参考的典范。我国只有极少数财力雄厚的发展商100%先建后售,做到兼顾本身及购屋者双方利益,互惠互利,皆大欢喜。
先建后售纸上谈兵
马来西亚购屋者协会多次向政府建议,以新加坡和菲律宾为参考,全面实施先建后售的屋业发展模式,保障购屋者的利益,从而提升国家形象,吸引外资,已有事实证明此乃万全之策。
据了解,前任马华总会长敦黄家定担任房屋及地方政府部期间,一度提出修改房屋法,实施“先建后售”的新政策,但绝大部分发展商极力反对,所以这项建议虽然没有搁置,却始是纸上谈兵,无法落实。
然而,房地产发展商却认为“先建后售”并不能完全解决房屋工程搁置问题,而且只有少数实力雄厚的大企业才有“先建后售”的能力,有者更言辞凿凿,目前我国的市场还不适合先建后售,否则将影响本地房地产发展,也间接影响经济发展和就业机会。
现任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拿督威拉曹智雄早前也坦言,政府会尽力解决屋业工程搁置问题,但不能强制落实先建后售的政策,因为大部分发展商难以承担风险,而且导致发展商却步,难以达致政府计划每年增建15万间房屋的目标。
结语:
条条大路通罗马,我国购屋者的前路却只见重重迷障,何时才能拨开迷雾见曙光?
很多购屋者可能一生只有能力供一个小单位,倾尽毕生积蓄,却是购买一个未必能实现的“梦”,而除了发展商本身的企业道德和责任感,没有人能担保购屋者梦想成真。密密麻麻拐弯抹角的合约可能陷阱处处,即使幸运的赢了赌局,终于不必再租屋生活,为他人供屋期,但摆脱房屋工程搁置的风险,却可能面对房屋处处缺陷的问题,叫人情何以堪?
衣食住行本是人类的基本需求,却变成了一场无法预测结局的赌注,“居者有其屋”的愿景很美,口号很响,但理想和现实总是差距太大,结局可能是一场游戏一场梦!
理想而言,法律是为确保公义,保障所有人的平等权益,但现实中的社会,漏洞百出的房屋法检讨了数十年,依然不见改善,各种各样名为“发展”的工程,尤其是全国各地可见的屋业工程搁置,发展商列入黑名单又如何?业主的无奈、无助、愤怒与不甘,在在凸显严重缺陷的政策,荡然无存的企业责任!

家在何方?(中): 保障购屋者利益只说?不做!

房屋及地方政府部多次矢言保障购屋者利益,严惩不负责任的发展商,并在该部网站发布发展商黑名单,同时接管及解决部分搁置工程,但种种措施似乎不见绩效。
发展商可以言辞凿凿,以堂皇理由反对政府落实“先建后售”措施,留下数以千计的烂摊子最终却要政府动用纳税人的钱,收拾残局!完全处于劣势购屋者再怎么强烈捍卫,始终抗议无效。
贷款供屋,给予发展商“预付资金”的购屋者,面对不负责任的发展商,漏洞百出的宽松法律,难道真的只能作困兽斗?房屋及地方政府部近年到底有什么动作,管制唯利是图却不自量力的发展商,避免屋业发展计划搁置问题继续恶化,继而成为加剧政府负担的烫手山芋?
房屋及地方政府部记录显示,从1990年至今年7月,我国共有45项搁置房屋计划已经竣工,并从搁置计划名单中删除,涉及9805个单位及5616名购屋者。还有50项搁置房屋计划被接手,涉及2万2711个单位及1万5796名购屋者。
然而,还有56项尚未有发展商接手的搁置工程,设计1万6107个单位及9711名购屋者。其中雪兰莪州占超过半数,共有19项计划,5012名购屋者!若总计起来,国内的搁置房屋计划多达151项,受影响的购屋者逾3万人!
工程搁置泛滥成灾
房屋及地方政府部网站从2000年至今,已将1049间无法完成屋业计划的发展商及3782名董事局成员列入黑名单!这些发展公司不只涉及搁置工程,还有延迟提呈计划报告、没有偿还贷款、被控上法庭及罪成等等。
屋业发展工程搁置,已是泛滥成灾,除了上述的“黑名单”措施,房地部属下的国家房屋局也把有关问题列为优先处理项目之一,积极介入,收集受影响业主的资料,寻找及委任适合的发展商接手,逐步减少及解决搁置工程。据了解,该部去年还拨款2亿令吉,修复搁置的中低价房屋计划。
反而,处理房屋工程搁置经验丰富的甲洞社区主任余保凭却直言,房地部将发展商列入黑名单,根本是毫无绩效的表面动作,绝对不是应付问题的方式!
欠缺完善监管制度
他说,发展商只要申请破产,结束公司,就撇清所有责任,然后换一个名字注册,又能继续承接其他工程,这样的把戏早已是公开的秘密,在全国各地普遍得犹如家常便饭,他手头上最近期的例子就是搁置多时的甲洞丽园廉价组屋工程。
“只要2令吉就能注册新公司,路人甲乙丙丁都能开公司,根本不是问题,这种手法在我国太普遍了!只要申请破产,换个名字就能重新注册,这么大一个法律漏洞明摆着谁不会钻?”
他说,房屋问题累积数十年,但至今还是没有完善的制度,保障购屋者的权益,也没有严格监管承接工程的发展商,而许多问题都是人为,只要有诚意,就可以解决,偏偏一再拖延,任问题堆积土山。
在他处理过的众多屋业工程搁置投诉中,大多数受影响业主最终都没能入伙,尤其那些经检核后被视为“没有发展潜能”的工程,根本没有商家愿意接手小盈小利的烂摊子,政府反而还要动用纳税人的钱,大做亏本生意。
集体施压,减少损失
余保凭坦言,购屋者往往只能作困兽斗,一是诉诸法律,一是向房屋及地方政府部反映心声甚至是集体施压,要求该部接管工程,尽快竣工,减少业主的损失和负担。
此外,为了减少损失和避免工程永远搁置,业主通常都只能让步,放弃向同意接管工程的的第三方追究赔偿金,确保工程顺利完工。若大部分的业主拒绝吃亏,问题则会没完没了。
三天两头见报的屋业工程搁置新闻,受影响业主集体投诉,举大字报抗议,甚至恫言到相关的政府部门情愿或上书首相署,看似下策,却是逼于无奈。
公开控诉
甲洞丽园廉价组屋之外,淡江Ukay Bistari公寓建设工程拖延4年未竣工,400多名购屋者每月交付700多令吉房期却等不到屋子,愤而在工地举大字报,向中央及州政府“公开招标”,不惜以投票权“威胁”政府,无非是因为协商无望,求助无门,逼得使用激烈方式,公开控诉。
不论甲洞或淡江,都只是数以千计的案例中的冰山一角,同样的问题依然不断重复。诚如PHUKB业主协会主席莫哈末拉菲甘所言:“如果将事件诉诸法律就能解决,业主们何须采取如此下策?到了最后我们又能得到什么?我们要的只是房子,向政府施压实在是没有办法中的办法!”
在余保凭看来,若有诚意解决问题并且够坚持,很多事后的问题其实可以预先防范。比如政府可以规定承接工程的发展商在动工之前,缴付一定数额的抵押金或储备金给银行或是房地部,以防后患,若工程搁置,在寻找及委任第三方接管的空置期至少还有一笔预备资金可以应付工程进展。
“发展商总是以资金有限、没有能力承担等理由反对保护业主一方的建议,然而工程一旦搁置,购屋者必须偿还银行贷款,一些还要继续在外租屋,根本就是双重负担,若依循管道向发展商或政府投诉,又是漫长的程序,无尽的等待,他们的无奈和辛苦,又有谁来体谅?”
双方应负,监督责任
马来西亚购屋者协会中文组主任陈钟灵坦言,政府监管及执法不严,加上法律缺漏处处,我国的购屋者欲购置产业,就只能“靠运气”,购屋者本身固然需要谨慎,但最终关键还是在于房屋及地方政府部,从批准发展准证之前,即使不能做到滴水不漏,却必须将风险降到最低!
务必慎选
他逐一分析,购屋者本身固然有不能忽视的责任,比如在购买房屋前,务必慎选信誉良好的发展商,并在工程进行期间严密监督工程进展,一旦发现任何不妥,即向房地部反映,不是等到过了工程期限、完全停工或发展商宣布破产后才来懊恼怒骂。
“不论是购屋者或房屋部,双方都有各自应负的监督责任。拥有切身关系的购屋者一旦情况不妥应向房屋部反映,后者则应召见发展商开会,而且明文规定,发展商每个6个月必须向该部呈交工程进展报告。”
然而,大部分的购屋者都是事后跳脚,房地部则没有严格监管和执法,发展商没有定期提呈报告,负责官员也没有追究,再不就是等到接获投诉才采取行动,所以极其有限的法律如同虚设,间接纵容承接工程的发展商敷衍塞责。
房屋计划搁置的影响深远,当中涉及就衍生出来的问题更是繁复,大部分发展商更以不同名称注册公司承接不同工程,购屋者再怎么谨慎,也还是无法避免陷入工程搁置的窘境。
矛盾的是,信誉好的发展商所承建的产业,往往都是高价房屋,承接中低价房屋计划的发展商背景又非一般人所能彻查,所以最终把关键还是在政府方面。
陈钟灵指出,一旦遇到这种不幸事件,购屋者只能向房屋及地方政府部投诉,因为筛选发展商、批准工程及发出准证的是房地部,事前应该彻查所有申请公司的背景和财务能力,但官员往往以各种理由推卸责任。所以大马的购屋者总是处于劣势,无奈又无助。
“媒体的积极报道也起着一定的作用,林立总总的房屋问题报道和处理程序,都有一定的教育和提醒作用,购屋者不能总是抱着‘其他人会去投诉’的心态守株待兔,大家必须同仇敌忾,成立购屋者协会,因为个人的投诉往往被忽视。”
徒劳无功
询及房屋及地方政府部将发展商和董事局成员列入黑名单,并在网站上公布有关名单的做法之绩效,他反问:“多少人会去登录进去,逐一细看这些名单?多少人会上网去查看哪家公司哪个董事在黑名单内?更重要的是,一个人或一家公司被列入黑名单,同样可以用亲朋戚友的名字或新公司名称注册,所以问题又回到原来的矛盾!”
根据他的了解,我国的房屋法其实有明文规定,凡超过10英亩的发展计划,其中的10%必须是廉价屋,但许多发展商只完成有利可图的中价和高价房屋,廉价屋工程则一拖再拖。
若将事件诉诸法律,问题同样很多,发展商几乎都是有限公司,而且已经申请破产、清盘,购屋者要向谁追讨损失?所以结果几乎都是徒劳无功,还要承担一笔法律费用。
“即使委任新发展商接管有关工程,第一个条件必定是要购屋者放弃追究赔偿金!所以本地购屋者真的是很无奈,购置产业就是赌运气!”
无论如何,他强调,事情不是毫无希望,房屋及地方政府部始终是最大的关键,在批准发展商和工程准证之前,务必彻查有关公司的背景和财务状况,并且严格执法,只有这样才能令承接工程的单位有所忌惮,不敢为所欲为。
搁置的屋业发展计划处理进展(截至2010年初)
进展————————————————————数目
复健计划下处理——————————————  27宗
原本发展商“拯救”发展商处理———————  33宗
国家房屋公司———————————————   9宗
接受程序—————————————————   1宗
发展商清盘(法庭外处理)——————————35宗
转售给第三单位———————————————13宗
退回抵押金给购屋者————————————— 7宗
等待入伙纸————————————————— 6宗
已解决————————————————————19宗
总数————————————————————150宗

家在何方?(上): 梦碎,债仍在

转载南洋网

2011年财政预算案出炉,提高购屋者获100%贷款的底薪限制至3000令吉,鼓励人们购置产业。然而,问题的最主要关键不在于房产价格飙升,而是引人诟病的“1963年房屋法令”,只要一天不修改毫无保障的法律条文,不论多少优惠措施,人们依然只能望屋兴叹,犹豫却步。
居者有其屋,是政府的口号,就像每一只蜗牛都有自己的窝。
一瓦遮顶,安身落脚,是小市民的简单梦想,偏偏“有屋入不得”的故事,成千上万。
倾尽毕生积蓄却换来半途而废的工程,重复上演;望穿秋水的长盼,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有些人穷尽一生,就只能供一间廉价屋,窄小拥挤的窝,可能住上两代、三代、四代……政府总是骄傲地对我们说,经济繁荣,国家昌盛,一道道数据,振奋人心。
然而,搁置的工程却遍布全国,不只是动辄千万亿万的大型商业楼,就连最低价的廉价屋,档案亦如百科全书般厚……
众多搁置的屋业工程,涵盖廉价、中价、高价高楼住宅到平房,无一幸免,受影响者成千上万,不论经济情况稳定或低微收入,都是缺乏法律屏障保护的受害者。
有些人购置产业为投资,工程搁置,损失难免,但可能只占总收入的几分之一,影响不大,增加一笔负担,存款率稍减。
然而,那些终其一生可能只供一所房子的低收入群体,这些人辛勤劳碌,汲汲营营,为的就是求一瓦遮顶,安身落脚的窝。努力耕耘买一个未来的美梦却宣告破碎,所受的身心煎熬、压力和负担,更深入反映一纸买卖合约背后所隐藏的种种繁复问题。
屋业计划搁置实例多不胜数,每一个搁置的工程各有原因,受影响者的处境也各有不同,但左三年,右十年的苦苦等待,辗转起伏的心情一样让人同情。
梦碎后,何去何从?
甲洞丽园(Li-Garden)屋业发展计划是在甲洞花园木屋区地段,地主委任发展商重新规划及发展有关地段,逾十户木屋居民受影响。
这项发展计划共分两期,建设3座16层楼高的廉价组屋,共540个居住单位及12间店铺,售价为4万2000令吉;第二期则兴建两座21至24层楼高的中价组屋,共396个居住单位,售价20万令吉以上。
上述10多户受影响的居民于2003年5月与发展商签署廉价组屋的买卖合约,发展计划预期3年内完工,岂料工程不但停工三次,逾期多年,发展商最后还在2008年宣告破产,当时第一期发展租屋计划仅施工50%!
工程搁置至今将近5年,但业主每月还是得按时缴付约380令吉的房屋贷款,仅算利息已逾110令吉,有者自2007年6月已开始缴付房贷,而不是单单缴付利息。
随后,地主委托清盘司处理此事,并于去年向购屋者重新索取资料,岂料之后又毫无消息,令购屋者错愕,再次失望。这是他们辛勤劳作,苦挣了大半辈子,购买的第一间房子,可能也是此生唯一自购的屋子,地主和发展商之间的纠纷,他们却遭池鱼之殃。
他们都是平凡简单的升斗市民,只想要一所房子,却不幸遇上罔顾企业责任的发展商,原本安定的生活,平添了许多烦恼,愁眉难纾……
陈新福(55岁,退休人士/自雇人士): 已不敢想太多
一来就把银行存折摊开给记者看,指着8年来每个月定期支出的“RM337.00”,证明他所言句句属实,在场街坊也不禁哑然失笑。
陈新福在木屋区居住超过半个世纪,突然被通知搬迁,土地是别人的,再不舍再不愿意也只能无奈接受事实。以为老来能买得一间房子总算不错,岂料供了房贷四年后,工程却一再搁置,发展商最后还宣告破产。
两个孩子还在上大学,一个修读法律,一个修读国际贸易,没有了木屋,新屋也不知要等到何年何月何日,生活还是要过,银行照章行事,不会因为工程搁置而暂停。一家四口每个月生活开销大约2000至3000令吉,省吃俭用还不至于捉襟见肘。
从前天天都到工地“巡视”工程进展,2006年杪大家已感觉不对劲,工程进度渐缓,大型机械也慢慢撤走,直至完全停工,间中多次传言复工,结果都是狼来了。
始终抱着希望等待,最终还是失望,连同其他受影响街坊向甲洞社区服务中心主任余保凭求助,展开一场未知结果的争取之路。
“以前天天都去看房子,想着几时可以搬进去,现在已经麻木了,不敢去想那么多,除了等,还是等,已经等了8年,好运的可能等到10年就能等到,也有可能到死也拿不到屋子……”
沈运清(家庭主妇/家庭杂工): 蜡烛两头烧
“原本说2、3年竣工,结果一等就是8年!现在住的长屋还是当初大家凑钱搭建的,那些在外面租房子的,除了供房贷,还要负担租金……”
“我们都不明白,工程已经完成90%了,却突然说破产、停工,结果那些窗口的铁架啊、电线啊,都被破坏,拿去卖钱,看着更加心痛!还有吸白粉的爬进去,好好的屋子却像是他们的窝……”
“前前后后停工三次了,不知何时才能弄好,家里四个人,每月开销都不小,这间屋供20年,每个月200多块,却不知会不会是白供。可是现在除了等,还能怎样?遇到这样的事,真的是欲哭无泪……”
黄亚山(36岁,煤气运送工人): 除了等,还是等
“原本的屋子,从公公到我儿子,已经住了四代!土地要发展也没办法,谁也想不到供了那么多年的屋子却停工了,刚开始大家传说停工,还以为是狼来了,结果是真的!”
“收入不高,有妻子有孩子,每月生活开销也将近3000令吉,虽说是廉价屋,每个月供315令吉,却也是一笔负担,而且要供15年!
“省吃俭用,生活还过得去,只是不知几时能拿到屋子,对这样的事情感到失望。不过之前地主当众向部长承诺会在半年内解决和发展商之间的纠纷,尽快复工,有部长作证,我们也比较有希望,现在除了等,也别无他法。”
罗子强(38岁,凉水小贩): 既气愤又无奈
罗子强和弟弟共同负担每月700多令吉的房贷,为的是尽快还清贷款,减少负担利息,结果却是等来一场不知结果如何的烦恼。他还不忘苦中作乐:“没有屋子,不敢娶老婆!”
他毫不掩饰内心的不满,虽然知道邻居街坊傻傻供期的无奈,但还有2万8000令吉欠款的他却暂停缴还贷款:“等拿到屋子再打算,不然一直这样白白供下去,真的很负担……”
曾经焦虑,曾经生气,如今虽然还是不满,甚至有点任性冲动,但心里明白除了等待地主委任新发展商复工或等房屋及地方政府部接管工程,暂时也没更好的方式。
反正大家已经等了8年,也不在乎多等一年半载,凑足十年,毕竟地主确实承担问题,也显示想要解决问题的诚意,怕只怕事情一再拖延,左十年,右十年,最后等到花儿也谢了,还等不到一个春天。
工程搁置,希望落空
这是不争的事实——发展越密集的州属重镇,屋业工程搁置就越多。单单雪州,从1990年至今年2月,就有40个房屋工程搁置,居次的柔佛也有33个房屋计划搁置,,接着是森美兰(20个)、槟城(12个)、彭亨(11个)、吉打(9个)、吉隆坡(8个)、霹雳(6个)、吉兰丹(3个)及登嘉楼(1个)——总数150个,搁置计划在屋业问题类型中占27%!
宣传时风风火火的发展计划,纸上乌托邦和美丽承诺如漫天雪片,让人无限憧憬。一阵喧嚷过后,购屋者深思熟虑终缴付首期、解决贷款手续、一心等待未来家园落成,岂料却换来工程搁置的晴天霹雳,漫长等待和四处奔走,却求助无门,最后无疾而终,一场欢喜一场空,美梦碎满地。
梦碎债仍在,10年、20年甚至30年的贷款契约没有随着工程停顿而终止,欠债还钱,天公地道,银行有章则可照着行事,但购屋者却只能抱着一丝希望,祈盼曙光乍现,遂平凡夙愿。所谓“捍卫权益、争取公道”,在缺漏百出甚至被批为“一面倒”的法律之下,只是一首荒腔走调的歌。